第八日 冷

November 18, 2017

1.大概我和姥姥的性格一样爱折腾。她八十九岁的高龄还把木头写字台从楼上搬到了楼下。
FTP登录不上去,我以为是我忘记了。只好一个个文件用网页上传。等传完,才发现是FILE出了问题。郁闷,点鼠标手都快断了。
新版面我很喜欢。干净,简单。

2.我妈说,对自己好点,现在人与人之间关系太脆弱。只有自己的孩子,她属于我,依靠我,不会轻易离开。
世界变幻太快,毕竟人心难测。只有面对她,觉得温暖。

3.一段对话。
人是不是就是如此。等到都离开以后才知道你曾经来过。才感觉到你当时是深刻存在的。
我想,也许吧。只是当时已惘然而已。
为什么总习惯用不确定的语气来表述自己的观点呢。

4.上个礼拜陈老板结婚,二婚了。关于他的故事可以写本书了。新妻子不好看,善于酒桌,并不是大家闺秀出来的女孩。他在QQ空间上写道,与最爱的人相濡以沫,与次爱的人相忘于江湖。可我觉得应该反过来,生存总是大过于生活。但他的空间已经对我屏蔽了。
然后我就把最佳损友找了出来。越听越难过。想起林夕的一句话"其实,你喜欢一个人,就像喜欢富士山。你可以看到它,但是不能搬走它。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,回答是,你自己走过去。爱情也如此,逛过就已经足够。"
常常听GIGI的《顺时针》。人总是会从歌词里感同身受。
只是觉得这词写得真是好啊。像那简单的一句:我一个人应该可以/想起爱过之前原来的自己/或许那样的天真我已经回不去/也许我懂得寂寞比相爱容易。

5.搜索出来一个网页,Surface Laptop定位尴尬。然而我觉得不错啊,而且很喜欢。我选的是深红色,香港顺电入手,八千多吧。大概我是一个念旧的人,一定要选择传统的笔记本,她更像电脑而不是平板。

6.社交
以前觉得微博没有熟人,会发点文字,现在也懒得管了。更多的需要和想法都耗在了日常琐碎的生活里。Instagram还会传些相片,总要找个出口和自己对话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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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日 厌世

September 19, 2017

社交网站的可怕是渐渐忘记意义所在
有时候我也觉得大可不必这么累
这里是我自己的后花园
随便几句廖廖废话 或者长篇大论
否则越想写越不知道写点什么 忘记的也就越快
今日搭地铁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
低沉 浑厚 磁性 可抬头 一只鸡蛋脑袋架着黑框眼镜
有多久没听你 以为你在哪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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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日 我喜欢,你…

September 14, 2017

考拉很普通,和大部分普通人一样,吃面包蘸果酱,吃馒头喝蛋汤。
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有超能力,是在一次同学聚会上。
朋友A拿出一块刚买的手表炫耀,考拉一脸羡慕的说,我好喜欢你的手表啊。边说着边喝了一口蛋汤。
第二天早上醒来,事情开始变得不一样。
果酱还是果酱,蛋汤还是蛋汤,可朋友新买的那块手表,莫名其妙的戴在了考拉手腕上。
考拉愣了一会,看了看桌上的果酱,又看了看腕上的手表,再看看果酱,再看看手表。
考拉第一时间给朋友A打电话,想要问明白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,得到的答复却是:“什么手表?我没买过啊。”
事情开始变得没那么简单,这是考拉不希望发生的。他只喜欢简单不用思考的生活,面包就应该加果酱,如果加香肠就要考虑加什么肠,麻烦。
他打电话给妈妈,妈妈听完笑着说,你有没有想过,这是一种超能力,特别适合你这种懒人的超能力。
放下电话,考拉大概明白了,如果这种超能力是真的,那意味着今后凡是他想要的东西,只要说一句“我喜欢”,就能变成自己的,而且不会被人追讨,就像朋友的手表那样。
幸好考拉很善良,或者说,幸好他很傻,不然这种超能力落到别人手里,这个故事就会变得很不堪入目,就像蛋汤加果酱一样。
考拉仔细地想了想,他想要一辆自行车,同班总欺负他的小虎有一辆,那辆就不错,反正小虎也要换新车了;他想要一个电风扇,隔壁邻居家有个旧的,每天在院里吱吱啦啦地响,影响他睡午觉;他还想要一盆兰花送给妈妈,还想要一件新衣服,一支新钢笔……
他想要的很简单,他不想生活有太多改变。说了喜欢之后,他想要的都得到了。
他还想要和一个女孩在一起。
可他不敢说喜欢。
那女孩叫糯米,在考拉眼里,她白白的,软软的,真的像一团糯米。
考拉没有超能力之前,不敢和喜欢的糯米表白,因为考拉太普通了,除了果酱和蛋汤,他什么都没有。
考拉有了超能力之后,除了果酱和蛋汤,他还有自行车,电风扇,新钢笔……但是他依旧很普通,配不上白白的糯米。
多年以后,很多人聊起这件事,都说当时的考拉太怂太傻了,这么牛掰的超能力,用来跟姑娘表白简直再合适不过了。
可考拉的妈妈总是轻轻地说:“如果他那么做了,他就真的配不上糯米了。”
像大部分韩剧的女主角一样,白白的糯米得了癌症,依旧是白白的。
那是普通的一天,普通的考拉,做好了普通的心理准备,不过看上去,似乎有一点不普通。
听人说,那天一大早,考拉吃掉了家里所有的面包和果酱,骑着自行车飞奔到医院,对白白的糯米说了一句话。
然后,他真的不再那么普通。
然后,人们再也没有见过他。
考拉的妈妈说,换做是她,她恐怕没有那份看似普通的勇气。
跟考拉比起来,也许我们更普通。
他叫考拉,喜欢吃面包蘸果酱,吃馒头喝蛋汤。
他喜欢白白的糯米,很普通地喜欢着,没有一丝杂质。
那天,他站在糯米面前,对糯米说:
“我喜欢,你的癌症。”
作者,鹿先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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